博士生偷拍裙底建網站悔過
Oriental Daily News 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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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偷拍裙底建網站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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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級榮譽極佳成績畢業於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的電腦奇才,去年底在港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因在校園咖啡店內用隱藏文件袋內的手提數碼攝錄機,偷拍同一名女生裙底遭警方拘捕,他昨日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名,令原本一片光明的前途蒙上陰影。
無案底的二十八歲被告榮偉光,被大學教授形容為二十年教學生涯中遇到的最出色學生之一。他承認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港大圖書館大樓對開的星巴克咖啡店內,偷拍一名二十八歲港大女生裙底。
裁判官游德康昨指被告是一個「非常難得的好人」,其科研工作會對社會甚至人類帶來貢獻,相信他只是在精神狀況影響及一時愚蠢下犯案,會盡量給機會如此有才能的人彌補過失,故先替被告索閱相關報告,若條件合適「絕對有機會判社會服務令」。現押後下月十一日判刑,被告期間准繼續保釋。
中學女教師讚「品格高尚」
案情指,事發當日近下午五時,被告與事主面對面同坐一桌,期間被告將一個內藏攝錄機的黑色文件夾放在膝上,在桌下偷拍事主裙底,惟被鄰桌一名女生目睹過程並通知正在專注使用手提電腦的事主,二人合力阻止被告逃走及報警,被告更一度向事主求饒,警方到場後發現涉案裙底錄影片段,遂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大律師昨呈上十多封由被告自己、父母、妻子、女同學、系內教授、同僚及教會等撰寫的求情信,力陳生於基層家庭的被告勤力及為人盡責,其中負責在大學監督被告科研工作的劉志滿教授更指被告為他近廿年教學生涯中,遇過的最出色學生之一;而被告就讀的伊利沙伯中學一名女教師亦評他「品格高尚」,與被告認識逾十年的中學女同學則自稱「電腦白癡」,被告亦不厭其煩替她解決電腦疑難。
另外,被告為表悔意,事後創立了一個教育公眾不要偷拍裙底的網站,列明有關行為的嚴重性及法律責任,而被告亦有往見心理專家及接受輔導,經檢討後亦明白自己的行為侵害了事主的私隱及尊嚴。而屬家中獨子的被告,過去一直與屬退休文員及醫院清潔工的父母居於房協的公屋,近年婚後始搬出,惟每月仍給予父母逾萬元家用。教會負責人則指被告定期返教會聚會,曾淚流滿面認錯,故相信他真心悔改以尋求「靈魂上的新生」。
港大研訊 嚴重可踢出校
據了解,港大計算機科學系研究生的內聯網,仍有該名博士研究生的名字,但其所屬的研究生房號及聯絡電話均已被刪除。
香港大學發言人表示,港大條例中附設紀律委員會,若學生在任何法院已被裁定觸犯罪行,校方會即時啟動紀律委員會,研究對涉案學生施以適當處分,輕則譴責,重則會被「踢出校」。校方現已就事件啟動紀律委員會,但暫不會評論個別事件。
案件編號:ESCC 553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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